各来华留学生培养学院:
为表彰优秀国际学生,弘扬优良校风学风,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国际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本次评奖评优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鼓励先进、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切实保障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参评对象与资格
(一)参评对象
我校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在学国际学生(含本科、硕研、博研)。
(二)资格要求
1. 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无下列情形之一:
(1)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
(2)上述时间段内任一学期无故缺课超过8课时;
(3)上述时间段内未按时注册、无故拖欠学费;
(4)上述时间段内有考试(考核)成绩不及格记录;
(5)学校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参评资格的情形。
2. 不同奖项具体参评年级要求:
(1)学习优秀奖: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和二年级硕博研究生;
(2)学术创新奖:本、硕、博所有符合参评资格的国际学生(细则见附件7、8);
(3)社会实践奖:本、硕、博所有符合参评资格的国际学生(细则见附件9)。
三、奖项设置与说明
(一)奖学金
1. 学习优秀奖:分一、二、三等奖,奖金额分别为6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需上一学年度两学期所修课程期末考试一次通过,且加权平均成绩分别排在所在学院国际学生总人数前3%、8%、15%;
2. 学术创新奖:激励国际学生投身科学研究,统一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之星暨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执行;
3. 社会实践奖:分一、二、三等奖,奖金额分别为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表彰在文化交流、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等领域表现杰出的学生,获奖比例不超过可参评学生总数的30%(一等奖占比不超过1%,二等奖占比不超过3%,三等奖占比不超过26%)。
(二)奖项兼得说明
除学习优秀奖与社会实践奖不可同时兼得(若同时符合条件,仅获评奖励金额较高的一项)外,其他奖项可兼得。
四、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一)学习优秀奖、学术创新奖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生评奖评优申请表》(附件3/4);
2. 2024-2025学年两学期成绩单(需培养学院盖章确认);
3.申请学术创新奖者,另需提供论文或证书原件;
4.凡申请学习优秀奖的同学必须提供准确的中国境内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卡卡号(填写银行卡号时,格式调整为文本格式,卡号中间请勿预留空格)、开卡人姓名(姓名必须准确完整, 全大写);及开户行信息(务必精确到支行,例,xx银行惠新东街支行)。
(二)社会实践奖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生评奖评优申请表》(附件3/4);
2. 2024-2025学年两学期成绩单(需培养学院盖章确认);
3.个人事迹证明材料;
4.凡申请社会实践奖的同学必须提供准确的中国境内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卡卡号(填写银行卡号时,格式调整为文本格式,卡号中间请勿预留空格)、开卡人姓名(姓名必须准确完整, 全大写);及开户行信息(务必精确到支行,例,xx银行惠新东街支行)。
五、评审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阶段(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准备完整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培养学院提出申请,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 培养学院初评与公示阶段(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4日):各培养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初评,确定院内候选人名单并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国际学院汇总。
(3)学校审核、公示与结果公布阶段(2025年12月下旬):国际学生奖优评审工作组审核初评名单,形成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公示单位提出申诉,公示单位需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通知学生本人。公示无异议后,拟获奖名单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公布最终获奖结果,国际学院按规定制作获奖证书并落实奖励发放。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学习优秀奖、学术创新奖
(1)各培养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5日9:00前,将纸质版评审材料(含汇总表、申请表、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汇总表和申请表均需培养学院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交至国际学院学历教育事务部,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degree_sie@163.com
(2)材料需真实有效、完整规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学生获奖资格。
2、社会实践奖
(1)各培养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5日9:00前,将纸质版评审材料(含汇总表、申请表、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汇总表和申请表均需培养学院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交至国际学院学生事务部,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uibesie103@163.com
(2)材料需真实有效、完整规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学生获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 各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和初评审核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2. 请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申报,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培养学院或国际学院咨询。
七、联系方式
1.学习优秀奖、学术创新奖联系人:缐婉华
联系电话:64493321
地点:国际交流大厦B座105学历教育事务部
2.社会实践奖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64495776
地点:国际交流大厦B座103学生事务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学院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