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学年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开放,此次奖学金申请分为2025级新生和其它年级学生两个类别,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类别具体要求两个大项的内容,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申请通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向相应科室提交申请材料。
一、基本标准和申请资格
(一)资助内容和发放方式
1.根据学习层次、学科类别,分别有A类、B类和C类奖学金:
A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B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C类奖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2.发放方式:
(1) 学费:获得此项资助的学生免交学费。
(2) 住宿费:获得此项资助的学生免交校内住宿费。经院校同意自行安排住宿的,院校按照住宿费标准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给获奖学生。
(3) 生活费:由院校定期发放给获奖学生。
(4) 综合医疗保险费:由院校在获奖学生注册报到后发放给获奖学生,获奖学生需先自行缴纳保险费。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的国际学生,对华友好,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1) 申请本科奖学金,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周岁。
(2) 申请硕士奖学金,须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博士奖学金,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本科预科奖学金,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获得本科录取院校预录取通知,年龄不超过24周岁。
3.未同时获得中国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录取院校等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
二、2025级新生申请要求
(一)语言能力
1.申请预科学习的,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
2.攻读学位课程的,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二)学术水平
1.申请B类、C类奖学金的,上一学历毕业学校原则上为所在国重点大学(研究机构)/ 重点高中(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GPA3.0)。
2.申请A类奖学金的,上一学历毕业学校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所在国重点高中(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GPA3.6)。
(三)申请材料
(限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 填写并提交《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Beijing Government Scholarship)》。
2. 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 申请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须提交两名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推荐信。
4. 攻读学位项目申请者应提供学习计划(不少于400字)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5. 如有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学术发表、科研成果、专利发明等支撑材料和信息。
6. 申请者需提供准确的中国境内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卡卡号、开卡人姓名及开户行信息(务必精确到支行,例,xx银行惠新东街支行)。
(四)申请流程:
1.新生被录取并缴纳学费之后,下载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准备好报名材料并将其发送到招生部门的邮箱。
2.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同学需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发送到:degreeinchinese@163.com。
3. 邮件标题必须为: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姓名+护照号。
4. 所有材料应均为PDF格式发送。
5. 接收学生材料之后,学校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材料进行审核,选拔德才兼备、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来华留学生。
(五)申请表下载: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Beijing Government Scholarship)》下载请点击这个链接。
(六)申请时间与结果公布:
申请奖学金的新生应在09月16日至09月26日之间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与项目开发部提出申请,奖学金结果于10月中旬公布。
三、其它年级学生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评选步骤与标准
1.参评对象应为在学一年及以上的自费本、研学历留学生,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A类、B类评选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之星暨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中学术成果级别界定和学术成果认定标准:
(1)评选标准:
申请A类奖学金,须发表或获得Ⅰ、Ⅱ级学术成果的学生;
申请B类奖学金,须发表或获得Ⅲ级学术成果。
上述参评成果发表时间应为评选上一年度7月至本年度9月。(上述学术成果标准,详见附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2)评选步骤:
培养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留学生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和级别,国际学院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材料复审,根据申报情况和成果级别,初步拟定A类和B类奖学金候选人。
3.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C类奖学金申请者须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培养学院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在有效期内提交相关材料:
(1)评选标准:
学习成绩在当年在校生申请者中,所在年级、学科专业内平均分排名前列;
在校表现良好,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保证课堂出勤,按时参加班会;
担任学生干部、国际学院学生助理,在学生管理工作及各项活动中做出贡献者优先;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获得奖项,为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
(2)评选步骤:
培养学院初审后,按照成绩绩点及在学表现推荐排名,将推荐名单上报至国际学院项目管理部门。
4.国际学院汇总上述A类、B类、C类名单,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在学学历生获奖名单及等级,形成初步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公示名单。
(二)学生申请时间和申请步骤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
2.申请步骤:
(1)2025年9月22日前,学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学院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2)培养学院在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初评及初审公示(不少于3天)后,应在候选人评审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上述材料须于2025年9月25日下班前报送至国际学院学历教育事务部。同时,请将推荐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 degree_sie@163.com。
(3)国际学院汇总上述A类、B类、C类名单,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在学学历生获奖名单及等级,形成初步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公示名单后,对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校内公示;
(4)在公示期内,对获奖人选有异议者可以实名方式向国际学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国际学院结合异议申诉情况确定最终获奖者名单,报学校审批。
(三)申请材料
1.纸质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生北京市奖学金评审表》;
2.2024—2025学年两学期成绩单;
3.学术成果材料(如申请奖学金A、B类)
4.护照复印件;
5.个人陈述说明;
6.如有,申请者需提供在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申请者需提供准确的中国境内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卡卡号、开卡人姓名及开户行信息(务必精确到支行,例,xx银行惠新东街支行)。
(四)特别说明
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
2.奖学金生在学习期间如有违犯中国法律、校纪校规或不符合奖学金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
3.年龄需符合申请要求。
咨询及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院101办公室——招生及项目开发部
邮编:100029
电话:(86-10)64492327
传真:(86-10)6449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