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来华留学生培养学院:
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来华留学生在学奖励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和评审要求
各奖项的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达到鼓励先进、奖学促优的目的。请各学院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学历留学生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奖种类及参评范围
1. 学习优秀奖:2023~2024学年度在我校学习的来华留学2021、2022、2023级本科生;2023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024年复学的学生以及已休学的学生和延长毕业的学生除外。
2. 学习进步奖: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成绩进步明显的留学生。
3. 科研成果奖:积极参与本专业科学研究、学术水平较高的留学生。
4. 助教助学奖:协助学校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留学生。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学年各类奖项的评审: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者;
• 违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规校纪者;
• 违反社会公德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 在参评年度内任一学期无故缺课达8学时及以上者。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评奖种类和参评范围组织本院学生的初评工作,未涉及的奖项不在本次评审范围之列。
三、评审程序
1.11月27日~12月2日,申报奖项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评审材料包括: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生在学奖励评审表》;
(2) 申请学习优秀奖者需提供经培养学院确认的2023~2024学年两个学期成绩单;
(3) 申请学习进步奖者需提供经培养学院确认,确实有明显进步的成绩单;
(4) 申请科研成果奖者另需提供2023-2024学年度发表的论文或证书复印件以及本学院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 申请助教助学奖者需提供由相关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12月2日~6日,各学院完成初评后报送国际学院。
3.国际学院将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最终汇总和审核,上报我校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候选获奖人选。
4. 公示获奖候选人名单,各培养学院复审。
5. 将复审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公示最终获奖人名单。国际学院将根据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人名单制作获奖证书。
四、特别说明
1. 凡申请奖学金评审的同学必须提供准确的中国境内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卡卡号(填写银行卡号时,格式调整为文本格式,卡号中间请勿预留空格)、开卡人姓名(姓名必须准确完整, 全大写);及开户行信息(务必精确到支行,例,xx银行惠新东街支行)。
2. 评审表材料需负责人填写相关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提交。
3.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本次奖学金评审的宣传、组织和相关评审工作。
4. 2024年12月6日17:00前,请各培养学院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国际学院学历事务办公室,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以打包发送至邮箱:degree_sie@163.com
五、附件下载
附件1:来华学历留学生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附件2:Notice of 2024 Fall School Award Evaluation
附件3:评审表(中文授课学生用)
附件4:评审表(英文授课学生用)
附件5:2024年秋季校奖-评审材料汇总表(含银行卡卡号)-供各学院填写
附件6:校级奖学金领取委托书Proxy Letter for UIBE Award-模板
附件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奖励外文高水平期刊专题分类目录(2022年)
附件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之星暨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
联系人:邵佳妮 电话:64493321
国际学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