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表彰我校国际学生在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优异表现,现将2024年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对象
已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自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上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按申请者入学时年龄为准)。申请时未获得任何其他学费资助,并在我校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在学国际学生,符合参评条件,均有资格根据奖励的管理办法进行申请。但于参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在评选范围内:
(一)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或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违法违纪处分或记录者;
(二)在2023—2024学年内任一学期无故缺课达8课时以上者;
(三)2024年秋季学期未按时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者。
二、申请条件
(一)学习成绩在当年在校生申请者中,所在年级、学科专业内平均分排名前列;
(二)在校表现良好,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保证课堂出勤,按时参加班会;
(三)担任学生干部、国际学院学生助理,在学生管理工作及各项活动中做出贡献者优先;
(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获得奖项,为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
三、资助金额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设为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全额奖学金:40000元/人/学年
半额奖学金:20000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
全额奖学金:30000元/人/学年
半额奖学金:15000元/人/学年
本科生
全额奖学金:20000元/人/学年
半额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
四、申请时间和申请步骤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
申请步骤:
1. 2024年11月8日前,学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学院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2. 培养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将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盖章后于2024年11月13日下班前报送至国际学院学历教育事务部。
3. 国际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复议初评名单,确定获奖人选,并对获奖候选人名单进行为期 5个自然日的校内公示;
4. 在公示期内,对获奖人选有异议者可以实名方式向国际学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国际学院党政联席会结合异议申诉情况确定最终获奖者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申请材料
(限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一)填写并提交纸质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生北京市奖学金评审表》;
(二)申请者需提供2023—2024学年成绩单;
(三)申请者需提供个人陈述说明;
(四)如有,申请者需提供在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者需提供准确的中国境内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卡卡号、开卡人姓名及开户行信息(务必精确到支行,例,xx银行惠新东街支行)。
(六)如需代领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交委托书及双方护照复印件。
六、特别说明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
2. 奖学金生在学习期间如有违犯中国法律、校纪校规或不符合奖学金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附件下载
1. 附件1:评审表(中文授课学生用)
2. 附件2:评审表(英文授课学生用)
3.附件3:2024年北京市奖学金-评审材料汇总表(含银行卡卡号)-供各学院填写
4.附件4:北京市奖学金领取委托书Proxy Letter for Beijing Government Scholarship Award-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