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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生报名申请材料审核及录取管理办法



一、 我校招收来华留学学生学历教育的类别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类别为:预科生(普通、强化)、进修生(含汉语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国际交换生和短期培训生。授课语言为中文、英文或其他语种。

二、 我校要求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交相应学历证明,例如参与非学历培训项目及本科项目需提交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硕士项目需提交本科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博士项目需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成绩单等;必须缴纳学费预付金或提供足够的经济能力证明;必须提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文件等。

三、 学历项目(本、硕、博)申请材料为:限中文或英文材料,无论申请者是否被录取,所提交申请材料均不反向提供。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入学申请表》(网上填写)

(二)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三)两名副教授级(或相当职称)专家、学者的推荐信(硕士)

(四)两名教授级(或相当职称)专家、学者的推荐信(博士)

(五)硕士毕业论文(提纲)或已发表过的论文(列表及提纲)(博士)

(六)担保人或机构出具的担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申请人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英文水平证明及成绩(托福 86、雅思 6)或中文水平证明(本科 HSK4级证书、硕博 HSK5 级)

(九)学习计划(硕博)

(十)资产证明(如需,例:银行存款证明,额度需超应缴学费)

(十一)无犯罪证明

(十二)体检证明(中文或英文)

四、 非学历项目申请材料为:限中文或英文材料,无论申请者是否被录取,所提交申请材料均不反向提供。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入学申请表》(网上填写)

(二)最后学历证明及成绩单复印件

(三)在华事务担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申请者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监护人公证书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未满 18 周岁申请者)

(六)资产证明(如需,例:银行存款证明,额度需超应缴学费)

(七)体检证明(中文或英文)

(八)担保人或机构出具的担保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 录取审核方式

(一)我校在每年春季学期设置有“来华留学生中文授课本科入学考试”、“来华留学生中文授课硕士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含汉语水平考试、英文水平考试及中文基础文化水平测试等。申请者必须通过相关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水平后,后经校级领导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对于英文授课的本科、硕士、博士,以及中文授课博士项目,我校采取严格的材料审核制度进行录取,申请者须按招生简章之相关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后,经过国际学院初步审核后提交至所申报专业的培养学院进行学术审核和面试,给出最终录取意见,后经校级领导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三)对于非学历培训项目,例如汉语培训项目,申请者也必须在提交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名材料后,经过国际学院招生部门的审核,确认其符合入学资格方可录取。国际学院将在开课前进行语言水平测试,确保学生分配到合适的班级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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