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留学贸大» 规章制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为给全体宾客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有序的住宿和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请大家共同遵守。

入住规定

1.凭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办理住宿手续,新生须同时出示《入学通知书》;

2.服从安排,按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交换或强占房间;

3.严禁私自转让或出租床位和房间,违者除被永久取消住宿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不同程度的学籍处分;

4.标准间如因一方搬走只剩一人住宿时,在尽量照顾国籍和生活习惯的前提下,公寓有权安排他人合住或进行房间调整,不同意他人合住或不服从房间调整者,须按单人包间标准交纳住宿费;

5.学历留学生在校住宿的最长期限为两年。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校际交流、政府奖学金生除外)在第二学年结束时需搬离宿舍,逾期不搬离者将按照服务中心公布的门市价交付房费。

收费规定

1.留学生入住时须交纳住宿押金,住宿押金为人民币2000/人,该押金在退宿时凭押金收据退还;

2.留学生按月交纳房费。每月1-5日到前台结清房费,无故逾期缴纳者按当月房费的5%收取滞纳金,超过5个工作日不交费者除按自动退房处理、补交房费外,还须如数结清水、电等各项费用;

3.留学生在学期结束前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房,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同时,按下列标准补交房费:住满三个月的按照长期留学生住宿价格计算,另加收5天房费;不满三个月、住满一个月的按短期留学生住宿价格计算,另加收5天房费;不满一个月的按服务中心公布的门市价格计算,另加收5天房费;

4.短期客人入住时按规定交纳押金,退宿时凭押金收据统一结算费用。

其它规定

1.进出公寓大门时请主动示证,来客请登记,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2.遵守作息制度,公寓大门闭门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23:00,周末及节假日24:00

3.所有客房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确需住宿者须事先到前台办理手续;

4.节约用电,房间无人时应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5.节约用水,随手关紧水龙头;

6.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防盗,贵重物品请寄存,外出及时锁门;保管好钥匙牌,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前台更换门锁,并交纳一定费用;

7.严防火灾,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者均由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讲究公德,保持安静,请勿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或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9.如因回国或外出旅游者请在离开前到前台办理登记或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

10.尊重工作人员,对各项工作予以配合。

严禁事项

1.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禁止在公寓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2.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

3.禁止在客房内私自拉接电线或违章使用电炉、洗衣机及其它电器;

4.禁止在公寓内吸烟;

5.禁止擅自拆卸或改装公寓内的各项设施,如有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6.禁止随便挪动客房内的家具,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7.禁止在墙壁上踩踏脚印、乱涂乱写或张贴字画;

8.禁止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摆放私人物品,不得随地扔倒垃圾;

9.禁止在窗外摆放物品、悬挂衣物或向窗外投弃物品;

10.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没收(违章使用物品)、罚款直至取消住宿资格。因违反上述规定而接到罚款通知单者,应在48小时内到公寓办公室交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将取消住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