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广东省顺丰慈善基金会“顺丰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鼓励广大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由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集团”)资助的 “广东省顺丰慈善基金会”决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设立专门针对来华留学生的“顺丰奖学金”,以激励成绩优秀、品学兼优或表现良好的留学生。
一、选拔原则及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国际学院汇总初评、顺丰集团认定”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该项目每年举办一次,每年可推荐汇总名额不超过20人,每位获奖留学生将一次性获奖励5,000元人民币。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正式注册在校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的来华留学生;
2.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通过老HSK6级或新HSK5级180以上,或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汉语水平;
3.专业倾向经济、金融、管理、营销、商务类,毕业班同学优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根据“顺丰奖学金”设立的要求,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者优先评选:
1)在其本国积极宣传顺丰集团,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2)长期为学校与顺丰集团的合作及发展做出贡献,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3)在顺丰集团有过实习、就业经历,有意向加盟顺丰集团者;
4)有过学生会、校友会、志愿者、社团等工作经历者;
5)其他能对顺丰集团扩大宣传、提高影响力、对其与学校产学研事业发展等有潜在或实际贡献者;
6)2014~2015学年在本专业留学生排名中前30名,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品学兼优,在本专业领域有研究创新成果或对推动跨文化交流做出突出贡献者;
7)自费同学优先,2014~2015学年未获得国“国家开发银行”、“优秀自费生”等专项奖学金者优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奖项的评审: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者;
2)违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规校纪者;
3)违反社会公德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参评年度内任一学期无故缺课达8学时及以上者。
四、申请材料及流程
1. 11月24日~11月30日为学生申报阶段:申报奖项的学生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生“顺丰奖学金”评审表》,2015年11月30日下午4点截止;
2.评审材料包括: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留学生“顺丰奖学金”评审表》;
2)提供经培养学院确认的2014~2015学年两个学期成绩单;
注:1)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以上申请材料须填写一式两份
3.评审材料递交地点:国际学院101办公室;
4.我院根据顺丰集团的最终认定意见,于12月初公布获奖名单,并组织获奖者统一参加颁奖仪式及相关交流实践活动,颁奖时间将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64495776 刘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