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具备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广博的国内法知识、涉外经贸知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在法学理论的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领域具备相应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二、专业要求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 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2. 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各主要部门的知识,并对其中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部门法有深入的研究。
3. 能熟练地运用英语阅读专业资料并准确透彻地理解其内容,能用英文起草、书写和翻译法律 文本,并能流畅地进行口头交流和翻译,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胜任高层次国内及涉外法律工作。
4. 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1. 法理学
2. 比较法学
3. 法制现代化
四、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二年。在校生休复学、出国、延长学习年限等的具体申请办法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五、总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生最低学分要求为 31 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
六、课程设置

1. 课程学分为 30 学分,其中,必修课 16 学分,选修课 14 学分。

(1)学位公共课 7 学分

(2)学位基础课 6 学分

(3)专业必修课 3 学分

(4)专业选修课 不少于 10 学分

(5)跨专业课及公选课

2. 研究生选课、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学分替代等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主要培养环节

1.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1 学分)

采用在线慕课形式进行,研究生可选择秋或春季学期课程开放期间自主学习、参加线上考试。课程成绩由观看视频、平时作业、讨论和期末考试四部分构成,成绩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2. 主文献阅读(不计学分)

主文献阅读旨在让学生了解法学专业的学术动态与前沿成果,熟悉并掌握法学论文的写作规范,提升文献综述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为学位论文的写作奠定基础。学生应阅读不少于 20 篇本专业文献,导师按学期对硕士生的阅读量进行考核。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完成所要求的阅读量,并在第二学期期末向导师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主文献阅读综述。

3. 法学专题讲座(不计学分)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听取法学专题讲座。法学专题讲座由导师、学院其他导师或者校外专家讲授,旨在使学生有机会听取法学及其他相关学科中的重大问题。学生在学习期间应至少参加 8 次学院或导师组织的讲座,并在第二学期期末向导师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法学专题讲座综述。

八、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

1. 本专业硕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毕业:

(1)已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合格;

(2)已修满培养计划内规定的学分,且各课程、环节成绩合格;

(3)符合学校学籍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4)已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2.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写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外审、答辩等应严格参照我校研究生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本专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