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
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具备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广博的国内法知识、涉外经贸知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在法学理论的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领域具备相应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1. 课程学分为 30 学分,其中,必修课 16 学分,选修课 14 学分。
(1)学位公共课 7 学分
(2)学位基础课 6 学分
(3)专业必修课 3 学分
(4)专业选修课 不少于 10 学分
(5)跨专业课及公选课
2. 研究生选课、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学分替代等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1 学分)
采用在线慕课形式进行,研究生可选择秋或春季学期课程开放期间自主学习、参加线上考试。课程成绩由观看视频、平时作业、讨论和期末考试四部分构成,成绩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2. 主文献阅读(不计学分)
主文献阅读旨在让学生了解法学专业的学术动态与前沿成果,熟悉并掌握法学论文的写作规范,提升文献综述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为学位论文的写作奠定基础。学生应阅读不少于 20 篇本专业文献,导师按学期对硕士生的阅读量进行考核。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完成所要求的阅读量,并在第二学期期末向导师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主文献阅读综述。
3. 法学专题讲座(不计学分)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听取法学专题讲座。法学专题讲座由导师、学院其他导师或者校外专家讲授,旨在使学生有机会听取法学及其他相关学科中的重大问题。学生在学习期间应至少参加 8 次学院或导师组织的讲座,并在第二学期期末向导师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法学专题讲座综述。
1. 本专业硕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毕业:
(1)已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合格;
(2)已修满培养计划内规定的学分,且各课程、环节成绩合格;
(3)符合学校学籍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4)已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2.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写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外审、答辩等应严格参照我校研究生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本专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