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来国际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滞纳金,无故逾期达10个工作日以上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如申请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推迟报到原因及实际报到时间,经国际学院同意后方可推迟报到注册。
1. 报到时请出示:
1)入学文件(《录取通知书》、JW202表)原件及本人护照,以及缴纳报名费和学费预付金的收据或银行转账单据;
2)购买保险;
3)一次性交清本学期或本学年学费;
4)办理或登记签证、居留许可;凡在校外住宿的留学生需提交《校外临时住宿证明》;
5)持X签证的留学生需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并在入境30天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6)开学第一周进行入学指导和咨询。
2. 报到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持X签证且需申请办理居留许可的留学生,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身体检查,或个人到北京市卫生检疫局指定地点自行检查身体,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详见下文“卫生检疫”);并在入境后30天内去北京市公安局外管处申请办理居留许可(详见下文“签证证件”);为方便留学生,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新生,可在开学初将有关材料交至我院,由我院统一代办《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和居留许可等手续。留学生需交纳卫生检疫和签证申请的相关费用。
2)由北京市其它院校转入我校学习并已经持有居留许可的留学生,需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外管处办理变更手续。
3)持有北京市以外省市签发的居留许可的留学生,在来我校报到前需去签发此证的当地公安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到我校报到时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外管处办理“迁入”手续。
4)已持有居留许可的留学生,如居留许可上的任何一项内容(尤其是住宿地址)出现变动,均需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变更申请表》并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在变更后10日内到北京市公安局外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