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培养更多知华、友华的国际优秀人才,教育部2017/2018学年将继续执行“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有意愿的同学请到所属院系申请。
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1. 申请资格:
1) 本科二、三、四年级(限自费生)和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
2)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3)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4)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6)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7) 2017/2018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 奖学金内容:
提供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8,000元/人,研究生30,000元/人)。
3. 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候选人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网上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受理机构编码:10036。学习期限统一为2017.9.1-2018.7.15。
2)国际学院开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盖公章)。
3)国际学院开具的在学证明原件(需盖公章)。
4)由院系班主任开具的推荐函,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情况和总体在华表现情况。
5)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
a) 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b)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c)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d) 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须盖国际学院院章
e) 下载并填写《2017年优秀生评选信息统计表》。
4. 申请时间及程序:
1)2017年6月16日之前,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2017年6月19日17点前,院系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相关资料递交国际学院招生103办公室;
3)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国际学院网站对推荐名单校内公示。
5. 联系人:
朱琳、邵佳妮 国际学院招生及项目开发部 103办公室
电话:64492329/3419 Email:uibescholarsh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