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旨在为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优秀综合素质、卓越领导能力和跨文化背景的全球治理人才。该项目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硕士项目(Master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MIEC)作为卓越奖学金项目之一,专门针对具有一定国际商务管理经验的高级官员和高级企业管理人才而设计,旨在培养全球经济治理结构的领导者和建设者,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的国际商务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以及国际商务和贸易管理领袖人才。通过本项目学习,学员将系统地掌握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理论,了解国际经济政策环境,把握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同时加深对中国经贸政策体系的理解。
二、专业培养介绍
1.专业名称:国际经济合作硕士项目(MIEC)
2.招生国别:与中国正式建交的发展中国家
3.资助方式:全额奖学金,期限一年
4.培养模式
1)课堂教学:考虑到学员组成的特殊性,MIEC项目将采取课堂讲授、案例研讨、互动教学等多样灵活的形式实施教学计划;
2)商务考察:为增进学员对中国商业环境的了解,MIEC项目将有计划地安排学员赴开发区、企业、京郊农村以及政府职能部门考察;
3)专题讲座:项目将定期邀请中国政府高官、企业高管和知名专家学者为学员有针对性地对课堂学习中的重点问题和国际、国内热点问题举行讲座,并与学员进行深入探讨;
4)文化体验:除京郊文化之旅外,MIEC项目将有计划地安排学员体验中国文化的游学活动。
5.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该全日制硕士课程包括必修模块、选修模块、专题讲座模块和商务考察模块。获得硕士学位最低学分要求为34学分。其中:必修课22学分,选修课6学分,商务调研4学分,专题讲座2学分。
6.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项目学员,将获得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学制及授课语言
1. 学制:MIEC项目学制为1年,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秋季学期:9月初——12月底(共14周)
春季学期:2月下旬——5月底(共14周)
2. 授课语言:MIEC项目授课语言为英语。
四、课程设置
五、申请方式与流程
1.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3) 担任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4) 英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英语从事专业课程学习。母语非英语的申请者,须具备相当于雅思6.0或托福86及以上的英语水平;
5) 具备本领域的职业发展潜能,有意致力于推动所在国与中国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2.申请流程
1) 申请人请在4月5日前登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4.172.146/) 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时,奖学金类型请选择 “CSC奖学金A类”,受理机构代码为“1563”,并发送电子邮件至uibescholarship@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 “卓越奖学金+申请项目+预录取通知书”。申请材料通过我校评审后,将为申请人开具预录取通知书;
2) 申请人在获取预录取通知后,请在4月1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进行报名,上传材料须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报名系统” 中所传材料一致,项目信息同上,申请项目名称为 “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请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内容,手写视为无效;
3) 申请人须按以下“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扫描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须为清晰的彩色扫描PDF文件,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受理。学校暂不接受纸质版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1) 申请者护照首页(护照必须为个人普通护照,护照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后);
2) 个人陈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相关工作经验及研究计划等,1000字以上);
3) 个人简历(英文版);
4)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文或英文);
5) 经公证的学习成绩单(中文或英文);
6) 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副教授职称以上学者的推荐信两份(需写明推荐人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
7) 在职证明;
8) 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托福86分或雅思 6.0分以上、官方英文水平证明函或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师的电话测试;
9)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申请人可在附件中下载,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10) 无犯罪证明(因部分国家或地区的个人无法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在附件中下载《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除该部分申请人之外,均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示:申请阶段只需提供上述文件的扫描件,入学注册时需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或公证件的扫描件将由学校作为学生档案保存,不予退还。
4.录取
1) 我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
2) 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是否授予;
3) 每个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资助;
4) 录取结果将在6月份发布,录取人员可于7月至8月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
5)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5.注意事项
1.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与联系邮箱。
六、招生联系方式
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国际交流大厦B座101办公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院招生及项目开发部
电话:(86-10) 64492327/64492329
传真:(86-10) 64493820
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uibescholarship@163.com/sie@uibe.edu.cn
网址:http://sie.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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