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留学贸大» 规章制度» 关于来华留学转专业的规定

我校正式录取的来华学历留学本科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院转专业,但考虑到留学生在选报专业时可能存在的偏差和入学后学习志趣的转变,学校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来华留学生在开始专业学习之前跨学院转专业。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所修公共基础课程符合拟转入专业的要求(含提出转专业申请时正在修读的课程);

3.得到原所在学院转出批准;

4.得到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转入批准;

5.得到国际学院和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的复核批准。

二、申报审批程序

1.来华留学本科生须在一年级的春季学期(第二学期)开始选课之前提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历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第一学期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3.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测试,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历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4. 国际学院和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进行复核,给出最终审批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学生专业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无论是否获得批准,都应正确对待,对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提起复议;

3.在学习期限内已经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换专业;

4.学生在转专业前取得的学分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认定,无法认定的学分计入计划外学分,按规定缴纳学分费用。